新蒲新区客莱福餐饮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鹏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90MAALUTD18A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5号小区2栋8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3〕遵综执0802字第96号
当事人于2021年8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经当事人陈述,该店于2021年8月份开业,由当事人自己家人经营,主要经营家常火锅,厨房的瓶装燃气是遵义市正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蒲分公司配送的,主要用于厨房炒菜。厨房有3个操作台,1个上面有蔬菜、肉和不锈钢盆,1个是洗碗池,上面有1个木箱,里面放有1把电风扇,1个大型的燃气炉,边上放有1瓶绿色的液化气瓶,2个不锈钢桶,1个红色的塑料盆,还有1个蒸饭器。2023年11月10日10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新蒲新区新蒲办5号小区开展燃气的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进行通电,没有保障其正常使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第3000866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11月13日再次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厨房已按要求将报警器插入电源,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已整改完毕。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蒲新区)
2023-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