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虹维副食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庞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2MA07CHB64K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国际城底商D区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务处罚〔2024〕42号
当事人于2024年3月10日以15.5元/根的价格从天津市武清区泽冰食品店购进双汇无淀粉火腿(生产日期:20240127,保质期:90天,净含量:420g)5根放于店内销售,2024年5月13日售出2根,销售价格为17元/根,售出时已超过保质期17天,获利3元,其余3根双汇无淀粉火腿在保质期内售出。当事人于2023年12月6日以4元/袋的价格从天津市武清区多多冷饮店购进锦隆源爆米花(生产日期:2023/09/01,保质期:8个月,净含量:200g)4袋放于店内销售,在保质期内售出3袋,剩余1袋超过保质期的未售出。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时查验了供货商资质文件,能提供进货票据,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本案货值金额38元,违法所得3元。
1.没收已过期的锦隆源牌爆米花1袋;2.没收违法所得3元;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