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瑞峰火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后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1MA06FTKB0C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大任庄村任宝里北大街北侧6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寺罚〔2024〕213号
2024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西青区瑞峰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现场发现2箱“青岛啤酒DRAFT纯生”已过期,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保质期为180天,截至检查时已过期44天,仍放置于普通货架展示待售。
执法人员现场扣押2箱上述商品,当事人自述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青岛啤酒DRAFT纯生”进价为86元/箱,每箱12瓶,销售时按瓶单卖,售价为10元/瓶。因当事人规模较小,未建立销售台账,当事人自述不打印小票,所以没有销售记录,故本案货值金额为:商品数量×售价=2×12×10=240元,违法所得为:商品数量×(售价-进价)=2×12×(10-86/12)=68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青岛啤酒DRAFT纯生”2箱;
2.没收违法所得68元;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