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鲜洋渔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洋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821MAEALB1Q5U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白城市镇赉县永安东路南新兴南街东(吉宁小区1号楼商服1号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减罚〔2025〕283号
2025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潘海峰、冯刚依法对经营者进行询问,通过询问得知,该店进了冰鲜三文鱼16.64kg共2296.32元;龙泽红希零鱼籽1盒85.00元;龙泽黄希零鱼籽1盒85.00元;红冰熊甜虾82板1476.00元;鲟鱼籽5盒125.00元;融好黑虎虾2板50.00元;芥末甜虾1袋45.00元,共进价4162.32元,共营利约为4485.32元,违法所得323元。其经营者承认经营生食类食品,未及时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吉林省鲜洋渔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未经变更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后2025年10月21日,当事人吉林省鲜洋渔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停止销售生食类食品,美团线上平台也将该品类食品下架。表示后续会进行变更登记,并承诺变更前暂不销售。
2025年10月14日,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结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对吉林省鲜洋渔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者:杨洋)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承认投诉内容属实,吉林省鲜洋渔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者杨洋存在未经变更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告知其尽快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2025年10月20日,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结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在对吉林省鲜洋渔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仍存在未经变更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规定。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和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鉴于当事人销售货值金额较低,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未升高,违法行为轻微未对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及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吉林省鲜洋渔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23.00元;2.罚款人民币3000.00元。现申请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
3000.00元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