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兴义市尤英斌车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尤英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01MACLG6E78Q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兴义市兴泰办南环中路1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市监下处罚[2025]24号
2025年10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陪同下到兴义市邮政(机场营业部)对你店被扣押的两台电动自行车进行称重,称重设备:SCS-电子地上衡,编号:2341,检定单位:州检验检测中心,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6日,称重结果为:编号294822413336647的整车质量为73.5kg,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6.1.3 整车质量:“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要求。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批次九号电动自行车,商标:九号。型号:TDP014Z。制造年月:2024年12月25日。生产商:九号科技有限公司,标注执行标准:GB 17761-2018 GB42295-2022 GB 42296-2022。当事人无法向我局提供该批次电动自行车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该批次电动自行车系当事人2025年2月从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1台,购进价格1700元/台,对外标称销售单价2000元/台,该批次电动自行车未对外销售,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以下证据证明:现场笔录2份、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务清单、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询问笔录份、电动自行车出厂自带合格证等。
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黔西南州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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