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富贵牡丹茶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世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4MA05QET73M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城东路南侧东天商业楼底商1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钰市监处罚〔2023〕36号
当事人称其2011年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莲花山区的一家产茶的农户手中以139元/块的价格购进标签无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的高山生态老白茶茶饼2块,共花费278元。当事人将其中1块茶饼自己饮用,于2023年8月3日将另外1块茶饼以400元的价格售出。当事人辩称其采购的白茶茶饼属于食用农产品,并提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78号),证明其销售的福鼎白茶属于食用农产品。经执法人员发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属于紧压白茶,是以白茶为原料,经整理、拼配、蒸压定型、干燥等工序制成的产品,其基本自然形状和化学性质已发生改变,应为食品而不是食用农产品。当事人销售的白茶以茶饼的形式按饼销售,并标注有净含量,因此,应定性为预包装食品。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高山生态老白茶茶饼的行为满足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茶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的货值金额为40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4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