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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店区姝鑫物资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利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5MA0LR9KB55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西攒村浩海物贸城北3排1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处罚[2023]189号
现场检查该单位,可以提供《营业执照》。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13日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了上述不合格曼淋卫浴花洒(生产单位:余姚皖阳水暖厂,生产地址:浙江省余姚水暖城)。至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不合格曼淋卫浴花洒无库存,该单位提供了进货票据,无法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无不合格曼淋卫浴花洒销售记录。涉案曼淋卫浴花洒共购进100套,购进价格为9.5元/套,共销售38套,售价为18元/套。因此,涉案曼淋卫浴花洒货值金额为100套×18元,合计1800元,违法所得38套×8.5元,合计323元。该单位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经营现场及涉案曼淋卫浴花洒现场情况。 3.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该曼淋卫浴花洒的过程、购进价格、销售价格等事实。 4.《检验报告》1份,证明上述曼淋卫浴花洒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 5.当事人《情况说明》1份,证明了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认可。
罚款0.43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4320.00元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5
2
并店市监处罚[2023]27号
现场检查该单位,可以提供《营业执照》。经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9日从宁波巨江电器有限公司购进了3个快热式电热水器(即热式水龙头)(生产商:宁波巨江电器有限公司,规格型号:XX-19-A)。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不合格快热式电热水器(即热式水龙头)库存,该单位提供了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进货票据,无不合格快热式电热水器(即热式水龙头)销售记录。涉案快热式电热水器(即热式水龙头)共购进3个,购进价格为115元/个,售价为130元/个。因此,涉案快热式电热水器(即热式水龙头)货值金额为3个×130元,合计390元,违法所得3个×15元,合计45元。 该单位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经营现场及涉案快热式电热水器(即热式水龙头)现场情况。 3.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货票据各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该快热式电热水器(即热式水龙头)的过程、购进价格等事实。 4.检验报告1份,证明上述快热式电热水器(即热式水龙头)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 5.当事人情况说明1份,证明了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认可。
罚款0.03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90.00元
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