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漓渚徐氏园艺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洪尧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21MA2FH13L0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棠一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18
(2021)浙0603民初112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吴*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徐氏园艺场,浙江佳美建设有限公司,钱**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2-02-18
(2021)浙0603民初112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吴*
浙江佳美建设有限公司,钱**,绍兴市柯桥区漓渚徐氏园艺场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法院
3
2021-12-28
(2021)浙0603民初112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吴*
浙江佳美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漓渚徐氏园艺场,钱**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03
2022-02-25
(2021)浙0603民初112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吴*、绍兴市柯桥区漓渚徐氏园艺场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9921.6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柯自然罚决字〔2023〕第000047号
绍兴市柯桥区漓渚徐氏园艺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19年3月在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九板桥村新开河南道地段占地硬化,非法占用土地面积为3880.2平方米。非法占用的土地中,3548.8平方米为耕地,331.4平方米为建设用地。经套合“三区三线”图,该地块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3854.63平方米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25.57平方米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绍兴市柯桥区漓渚徐氏园艺场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880.2平方米土地;2、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5.57平方米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土地上新建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854.63平方米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4、对非法占用3548.8平方米耕地的行为,处罚款25元/平方米,计罚款人民币88720元整;对非法占用331.4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处罚款10元/平方米,计罚款人民币3314元整。合计罚款人民币92034元整。
92034.00元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