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佳客隆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晓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28MA9LM76R0G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文峰街道焦庄社区高庄1-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唐市监处罚〔2026〕157号
2025年11月21日,执法人员在唐河县佳客隆商贸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发现待售区的一勺伏湿膏“谷本善”5盒、一勺梨膏“谷本善”1盒、奇亚籽海盐低糖苏打饼干“wingoo”2袋和火鸡面“顺天缘”14包均已经过期,上述过期食品均能说明进货来源,依据扣押的过期食品确定其经营的过期食品货值总计95元。
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3.罚款玖佰伍拾元。
950.00元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7
2
唐市监处罚﹝2025﹞26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4日购进涉案批次辣椒14.5公斤(购进价6元/公斤,货值87元),并以6.96元/公斤的价格进行销售。截至2025年11月12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辣椒已全部售完,共计销售14.5公斤,销售金额100.9元。经检验,上述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购进涉案批次辣椒时,当事人未向供货商索取并查验该批次辣椒的产地证明、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也未索取进货单据。同时,当事人未依法建立并保存规范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其待售的其他食用农产品(如西红柿、肉丝瓜、蘑菇)同样存在索证不全、记录缺失的问题。当事人自述,其公司从未建立符合法规要求的进货台账记录本,相关工作长期缺失。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承认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并在收到检验报告后采取了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产品召回(实际召回数量为零)。当事人指认供货商为“唐河县张芬食品店”。经我局后续核查,该供货商否认供应涉案批次辣椒,而当事人除口头陈述外,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据(如单据、支付记录等)证明具体购进来源。
1. 对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2. 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3000.00元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