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金硕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祥华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6MA2CR5CY7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海西镇陡南新区3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9
(2025)浙0326民初4891号
合同纠纷
郑**,郑**
中洁(温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浙江锦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阳县金硕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2
2025-08-06
(2025)浙0326民初4891号
合同纠纷
郑**,郑**
浙江锦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阳县金硕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中洁(温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3
2022-09-08
(2022)浙0326民初36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廖*,平阳县金硕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4
2021-08-10
(2021)浙0326民初342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平阳县金硕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5
2020-10-27
(2020)浙0327民初46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孟**,陶**,孟**
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平阳县金硕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5
2020-10-27
(2020)浙0327民初46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孟*等与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0064.8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5﹞747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09日13时10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218省道542K+900M检查时发现平阳县金硕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平阳县金硕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壹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平阳昆阳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壹拾元整。
1421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19
2
温运政罚〔2023〕75J20
2023年12月19日,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训洁、徐杰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C9198载货汽车在2023年11月15日6时46分至11时27分无卫星定位数据,经相关监控数据查询显示:浙CC9198载货汽车在2023年11月15日6时46分至11时27分期间产生公安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经当事人确认该车辆超过4小时无相应卫星定位数据。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19
3
温运政罚〔2023〕75J7
2023年8月4日10时30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训洁、谢作辉巡查至平阳县飞鳌大道时,发现车号为浙CC1896载货汽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林松者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2023年8月4日上午,当事人平阳县金硕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林松者驾驶浙CC1896载货汽车从昆阳前往万全,在运输中因装载泥土未采取加盖篷布进行防护,防止泥土脱落、扬撒。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