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智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23MA0QWK6E2D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稀土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1-10
(2022)内0223民初18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筑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2
2023-01-10
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筑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3
2022-09-27
(2022)内0223民初1749号
劳动争议
蒋**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4
2022-09-27
劳动争议
蒋**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5
2021-09-27
(2021)内0223民初185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冯**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6
2021-09-27
侵权责任纠纷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冯**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7
2021-08-23
(2021)内0223民初185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
冯**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茂旗)应急罚﹝2026﹞GM001号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回转窑煤气供气系统上未设置煤气高低压报警系统及紧急切断装置,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五项,该隐患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作出人民币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16000.00元
达茂联合旗应急管理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