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巴东县朗络服饰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23MACU9LUG4F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巴东县信陵镇西壤坡社区巴山路8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东市监处罚〔2023〕192号
202年8月14日当事人通过抖音平台认识名为江敏(微信号:JF80078;昵称:AO江帆服装尾货批发 敏)的供货商,通过微信交流沟通,对方告知当事人可以为其提供“百斯盾”系列品牌服饰批发。同日,当事人从江敏处购进百斯盾牌夹克60件(进价50元/件),裤子100条(进价38元/条),支付货款6800元。8月19日购进百斯盾牌衬衣20件(进价34元/件),支付货款680元。当事人查验购回的服饰,发现均无百斯顿商标标识的吊牌,为了便于销售,当事人自行从网上购买了200个商标标识的吊牌加贴在购进的服饰上进行销售。截止9月11日,销售加贴吊牌的夹克56件(销售价159元/件),销售收入8904元,裤子64条(销售价99元/条),销售收入6336元,衬衣暂未销售。共计销售收入15270元。
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能主动配合调查处理,并积极改正,及时终止违法行为。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过罚相当”和第六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案实际,经本局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假冒商标标识的吊牌55个和假冒百斯盾商标(内标标识为)夹克4件; 2.罚款10000.00元。
10000.00元
巴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