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谢沅枫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葛俊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83MABQR5TY4F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文君街道凤凰大道940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邛市监处﹝2025﹞51018325000005号
1.当事人未依照规定办理营业执照住所变更登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2.当事人对销售的猪血旺产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进行处罚。
责令改正
0.00元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