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鸭溪窖酒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碧聪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216839887661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鸭溪镇东升路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9
(2025)粤0303民初18546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播人社监罚字﹝2025﹞第10号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拖欠雷霞等30名劳动者2024年10月、2025年3月至7月期间劳动报酬共计1117793.16元的行为。我局于2025年11月5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播人社监令字〔2025〕52号),责令你单位在2025年11月24日前支付全部欠薪,你单位逾期未支付。我局于2025年12月2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播人社监罚告〔2025〕11号,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意见。依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人数10人以上的;(二)连续拖欠或者克扣工资3个月以上的;(三)拖欠工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的规定以及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第九条“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适用本制度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情形的,对其违法行为予以一般处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
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