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山锦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2MACA4LFW4M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街6号院3号楼1至2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市监处罚〔2025〕239号
当事人在某APP开办了“北京市西城区南山锦阁康养中心”,2025年2月20日上线销售“【院长推荐】评估调理+入住参观+营养餐体验”商品,商品页面显示¥29.9 0.8折 ¥389,团购详情:评估调理+入住参观+营养餐体验1份389.0元总价389元团购价29.9元,图文详情:评估调理+营养餐+入住讲解团购体验包括:1、评估调理体验,运动损伤调理/神经系统调理/老年慢病调理【三选一】(价值288元)2、适老化营养午餐,含2道荤菜+1道素菜+1份主食+1汤+酸奶(价值35元)3、一对一全程陪同参观讲解(价值66元)。又查,当事人从未开展过运动损伤调理、神经系统调理、老年慢病调理三项评估调理活动,该商品网上标示项目1价值288元没有依据;当事人对一对一全程陪同参观讲解不收取费用,与该商品网上标示项目3价值66元不符。再查,商品自上线至6月20日商品下架时没有成交记录。另查,当事人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
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4
2
京西卫传罚﹝2024﹞003号
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警告;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