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松山镇李艳红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艳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4MA14DDTA5R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磐石市松山镇本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行处字〔2024〕70号
当事人于2023年5月9日从磐石市红旗岭镇双盈副食商店购进了 7瓶“康师傅经典奶茶”。“康师傅经典奶茶”的标签信息有:“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23年4月11日;保质期:9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3011000496;康师傅(沈阳)饮品有限公司(SK)授权,哈尔滨顶津食品有限公司(RT)制造;产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RT)。”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现场发现超过保质期的上述食品共计4瓶。
当事人以3.3元/瓶的价格从磐石市红旗岭镇双盈副食商店购进7瓶“康师傅经典奶茶”,以4元/瓶的价格于保质期内售出3瓶,库存4瓶,共获利2.1元。上述4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案货值金额16元,无违法所得。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9日从磐石市红旗岭镇双盈副食商店购进了 7瓶“康师傅经典奶茶”。“康师傅经典奶茶”的标签信息有:“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23年4月11日;保质期:9个月;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3011000496;康师傅(沈阳)饮品有限公司(SK)授权,哈尔滨顶津食品有限公司(RT)制造;产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RT)。”至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现场发现超过保质期的上述食品共计4瓶。
当事人以3.3元/瓶的价格从磐石市红旗岭镇双盈副食商店购进7瓶“康师傅经典奶茶”,以4元/瓶的价格于保质期内售出3瓶,库存4瓶,共获利2.1元。上述4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案货值金额16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经典奶茶”的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食品;”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4瓶涉案“康师傅经典奶茶”;
二、处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