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自贡市春哥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春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304MA64P3T51Q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和平村4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市监自大罚字﹝2023﹞J150号
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4月27日和4月29日以7元/袋的价格从自贡盐为本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盐为本公司)采购该公司生产的规格为400克/袋的“糊辣鸡尖(辐照食品)”共750袋(其中2023年3月13日生产、4月26日生产各150袋,4月28生产450袋),并于进货当天以9元/袋的价格全部销售给了成都钱汇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钱汇睐公司),尚未纳税。应钱汇睐公司要求,当事人将上述“糊辣鸡尖(辐照食品)”直接发货运送到钱汇睐公司的客户处。其中,2023年3月15日运送150袋到沃尔玛成都仓,成都仓分配给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凤天分店进行销售;4月27日运送60袋到沃尔玛昆明仓,昆明仓分配给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景洪勐海路分店进行销售;4月29日运送300袋给沃尔玛东莞仓,东莞仓分配给佛山市好又多怡东百货商业有限公司进行销售。为节约成本,当事人运输上述共计510袋“糊辣鸡尖(辐照食品)”(统称:涉案食品)使用的是小高栏车,四周仅有围栏,无遮盖,加上运输车辆存在长时间等待其他货物装车时间过长,运输途中遭遇阳光直晒、雨淋潮湿等情况。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合肥海关技术中心2023年5月9日对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凤天分店销售的涉案食品,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3年5月22日对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景洪勐海路分店销售的涉案食品,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5月29日对佛山市好又多怡东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涉案食品,分别进行了抽样送检,分别于2023年6月2日、6月19日和6月22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另查明,涉案食品出厂检验和厂家委托检验机构检验的样品检验结果均合格。涉案食品不合格是因当事人运输条件控制不当,未做好食品安全保障所致。
没收违法所得1557元;2、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2
自大市监处〔2023〕51030423000183号
2023年7月20日,在对另一件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本局发现当事人购进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线索。 经核查,上述不合格食品为“糊辣鸡尖(辐照食品)”,不合格项为菌落总数超标。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负责人批准,本局2023年8月4日对当事人立案,现已调查终结。
没收违法所得0.1557万元,罚款5.0000万元
50000.00元
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