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龙沙区鹤来轩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慕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2MACAXW4K4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鹤城南路、恒山街西侧鹤城公园商服4#楼106、1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龙市监处罚〔2026〕1208号
经查,齐齐哈尔龙沙区鹤来轩烧烤店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当事人疏于管理,消毒柜因设备故障未通电工作,导致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提供顾客使用,经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改正违法行为。仍在店里使用直至到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
当事人齐齐哈尔龙沙区鹤来轩烧烤店的经营者王慕禹,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3:30分,到龙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民市场监管所接受询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确认。我局于2026年5月21日对当事人涉嫌未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
1.2026年5月15日的现场笔录
证明事项:2026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进行齐齐哈尔龙沙区鹤来轩烧烤店现场检查。
2.2026年5月15日《责令改正通知书》齐龙市监责改 [2026]1267号
证明事项:2026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齐齐哈尔龙沙区鹤来轩烧烤店进行责令改正。
3.2026年5月15日《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齐龙市监当罚[2026] 8号)
证明事项:2026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齐齐哈尔龙沙区鹤来轩烧烤店进行当场处罚 。
4.2026年5月21日的二次现场笔录
证明事项:2026年5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齐齐哈尔龙沙区鹤来轩烧烤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和当事人确认基本情况和违法事实。
5.《询问通知书》齐龙市监询问[2026]1204号
证明事项:通知当事人接收问询调查
6.2026年5月21日的询问笔录
证明事项:制作笔录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交代的违法事实 。
7.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明事项:合法有效的主体经营资质。
8.食品经营许可证
综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自由裁量理由和告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罚如下:
1.罚款5000元 。
5000.00元
-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