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浙江西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柑雷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680749129N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象阳工业区(乐清市乐昆木材工艺厂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8-28
申请公示催告
莱州鹏洲电子有限公司
莱州鹏洲电子有限公司,浙江西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乐清市以勒电子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乐清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5-31
2017-12-15
(2017)浙0382民催10号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西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5-04-07
2015-04-07
(2014)温乐催字第35号
申请公示催告
浙江西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柑雷等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市监处罚﹝2026﹞234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存在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的行为。<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如下:1、罚款41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536.35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如下:1、罚款41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536.35元。
4100.0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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