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阁山功能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傅波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36YJ6Q6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大桥街道大桥工业园166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市监处罚〔2025〕78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5年5月1与江西向上涨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代加工生产合作协议》,约定当事人受江西向上涨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润源清?明日叶萃取液植物饮料”,加工费用为1.22元/盒(外包装盒及瓶贴、吸管、泡沫封签由委托方提供),后期因销售价格等原因,双方口头约定由委托方提供该产品外包装盒,剩余材料均由当事人提供,委托加工价格不变。
2025年6月2日,当事人组织生产“润源清?明日叶萃取液植物饮料”(生产日期:20250602)39998盒,然后于6月14日至6月18日分六次将该产品运至委托方江西向上涨商贸有限公司指定的仓储地点(江西金信云仓电科技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被我局进行抽样送检,经江西华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其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3、碳水化合物;计量单位:g/100mL;标准指标:≥12.0;实测值:0.3;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28050-2011;备注:标示值为15.0g/100mL;检验结论:该样品经检测,所检项目碳水化合物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技术要求。截止案发之日,该产品已全部交付给江西向上涨商贸有限公司,由该公司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销售完毕。该产品委托加工价格1.22元/盒(委托成本价格1.12元/盒+获利0.1元/盒),货值金额(委托加工价格1.22元/盒+包装价格0.36元/盒=1.58元/盒)63196.84元,违法所得3999.8元。
1、没收违法所得3999.8元;
2、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63196.84元。
综合,处罚没款共计人民币67196.64元上缴国库。
63196.84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3
2
樟市监食处罚〔2024〕105号
经查明,当事人一江西阁山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在2024年11月份委托当事人二江西众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广明神大夫?阿胶原浆饮品”,数量1000盒。2024年1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一江西阁山功能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当事人一生产现场有一批标称生产企业江西众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观上镇潭埠街学子路66号,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8日。在生产经营场所,未发现有委托方当事人二江西众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一江西阁山功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及行为监督记录,也未发现受托方江西阁山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江西众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提供产品包装查验记录及原料双方查验记录。
截止被查获之日,现场共发现“广明神大夫?阿胶原浆饮品”(规格:10ml/支×20支/盒,生产日期:2024.10.28)成品968盒,半成品134支(10ml/支),该产品销售定价2.6元/盒,货值金额2516.8元。
警告。
0.00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