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良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747959850W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5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9
(2025)桂0103民初187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
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屋之宝建材有限公司,上海钢享家家居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2
(2025)桂0103民初1341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吕*,黄**
广西聿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聿度空间设计(上海)事务所,广西高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3
2025-10-30
(2025)桂0103民初51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
梁**,广西美巢家居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巢美家居经营部,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4
2024-07-05
(2023)桂01民终83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
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9-07
(2022)桂0103民初163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
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6
2021-10-26
(2021)桂01民终43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南宁市人民法院
7
2020-12-03
(2020)桂0103民初143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
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8
2020-11-18
(2020)桂01民终93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9
(2025)桂0103民初5141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陈**
广西美巢家居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0
(2025)桂0103民初187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
上海钢享家家居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5
(2025)桂0103民初1341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吕*,黄**
广西聿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吕君;聿度空间设计(上海)事务所;黄晓静;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高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4
2025-06-09
(2025)桂0103民初51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
广西美巢家居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5
2024-04-16
(2024)桂0103民初28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
南宁市富林家具经营部;滕飘玲;吴建国;郗九江;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6
2017-05-16
(2016)桂0103民初98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吕**
南宁市雨之露集雅轩家具经营部,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28
2020-11-30
(2020)最高法民申5669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何*、何飞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28
2020-11-30
(2020)最高法民申5669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何*、何飞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21
2020-04-03
(2019)桂民终564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何*、何勇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18
2019-02-27
(2016)桂01民初544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何达芳诉何勇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10-20
2019-11-28
(2019)桂01民终118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11-29
2017-10-26
(2017)桂01民辖终10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7
2018-11-28
2017-03-01
(2016)桂0103民初98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吕**与南宁市雨之露集雅轩家具经营部、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5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5-11-05
2015-11-05
(2014)青民一初字第9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陈**与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5-05-09
2015-05-09
(2015)北民初字第912-1号
继承纠纷
何**与罗*、何**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4-03-26
2014-03-26
(2014)南市民再终字第2号
(2014)南市民再终字第2号陆*与竭**、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基木业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税四稽罚﹝2025﹞2号
经检查,你公司2021年账载“销售费用-促销活动费”科目明细账中反映支出赠送客户个人礼品款金额合计2,939,065.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公司2021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587,813.10元,已代扣代缴371,071.00元,少代扣代缴216,742.10元。经检查,你公司2022年账载“销售费用-促销活动费”科目明细账中反映支出赠送客户个人礼品款金额合计2,682,626.98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你公司2022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536,525.40 元,已代扣代缴321,804.60 元,少代扣代缴214,720.80 元。经检查,你公司2023年账载“销售费用-促销活动费”科目明细账中反映支出赠送客户个人礼品款金额合计2,963,495.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你公司2023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592,699.04 元,已代扣代缴316,677.80元,少代扣代缴276,021.24 元。综上,你公司2021年至2023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707,484.14元。
对你公司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707,484.14元,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353,742.07元。
353742.07元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2025-06-10
2
南青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2号
该建材广场一期火灾自动报警主 机 2、8、9、10、12 回路存在短路故障,二期火灾自动报警主机 1、3、4、9、 17、18 回路存在短路故障,部分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均不能正常动作,控制负 一楼湿式报警阀组阀瓣漏水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以及2023年4月28日大 队下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的53 项消防隐患仍有14 项逾 期未完成整改
罚款人民币玖万元 整
90000.00元
南宁市青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1-27
3
南青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9号
一、一层共4条疏散通道被铺面占用。二、1.四层东北面封闭疏散楼梯间内设置配电间;2.各层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设置防火卷帘,未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3.负一层疏散楼梯间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三、建筑外立面设置大量广告牌影响建筑排烟和消防救援作业, 且未设置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四、1.未按规范要求划分防烟分区,部分内走道、 二期中庭未设置排烟设施;2.第五层办公区域、部分商铺内未设置火灾自动报 警设施及自动灭火设施;3.第五层室内消火栓设置数量不足;4.商场不能自然 排烟的楼梯间未设置机械加压送风设施;5.商场疏散楼梯间内、疏散走道墙面 或地面的疏散指示标志为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五、1.消防控制柜主机 01.02.03.04号回路均存在故障,火灾自动报警设施、机械防排烟设施等设施无 法反馈信号;2.部分排烟口被吊顶封堵;3.部分防火卷帘无法手动下降;4.电 气火灾监控系统存在备电故障;5.部分疏散楼梯间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六、1.发电机房感烟探测器被拆除;2.火灾自动报警设施、机械防 排烟设施、防火卷帘、声光报警设施故障停用导致无法联动运行;3.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 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 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337000.00元
南宁市青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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