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亦箭艺术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佳妮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MA7CKEQ54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三江街道茗岚社区缪北村(永嘉欧捷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永嘉)建罚决字﹝2024﹞第000004号
当事人温州亦箭艺术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浙江省三江街道永嘉欧捷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火灾危险性为丁类厂房)3幢2楼从事火灾危险性丙类生产,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者备案的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新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重新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2、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建设银行永嘉县支行营业部(户名:永嘉县财政局专户,账号:3300*********002587-1014)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2、责令限期改正
1500.00元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