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个旧尔健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正帅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1MA6QGBEY65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大屯街道大兴路24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个医保行处字﹝2026﹞02号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期间,以超标准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583.21元;以重复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0.72元;以串换项目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21.83元;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312.88元;以过度检查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33742.53元。 以上违法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共计41781.17元(大写:肆万壹仟柒佰捌拾壹元壹角柒分)。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期间,以超标准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583.21元;以重复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0.72元;以串换项目收费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21.83元;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312.88元;以过度检查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33742.53元。 以上违法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共计41781.17元(大写:肆万壹仟柒佰捌拾壹元壹角柒分)。 由于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项规定,我局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当事人对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过度检查的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立即整改; 2.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1781.17元(大写:肆万壹仟柒佰捌拾壹元壹角柒分); 3.对当事人处造成损失金额41781.17元(大写:肆万壹仟柒佰捌拾壹元壹角柒分)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41781.17元(大写:肆万壹仟柒佰捌拾壹元壹角柒分)。
41781.17元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