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泾川县维果跳动水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民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1MA74Q2MC98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城东世纪花园B区楼下土窝子安置楼13号店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泾)市监罚〔2024〕15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7日取得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水果销售。当事人于2024年5月30日从水果流动摊贩处购进被抽检批次香蕉10.5kg,购进价格5.5元/kg,销售价格6元/kg,购进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亦未索要供货方资质、进货凭证及食用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现场检查时被抽检批次香蕉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10.5×6=63元,货值金额63元。
对泾川县维果跳动水果店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5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3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63元,大写伍仟零陆拾叁元整。
5000.00元
泾川县市场监管局
2024-08-30
2
(泾)市监罚字【2023】5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01月17从西安市雨润市场购进“原味香瓜子”2袋,140元/袋,货值280元。经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当事人等方式,当事人已销 售了1袋,9.8kg,20元/kg,销售额196元。截止执法人员查获之日1袋未进行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故当事人获取的违法所得为196元。
1.没收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原味香瓜子”1袋; 2.没收违法所得196元; 3.罚款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泾川县市场监管局
2023-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