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忠县灵目眼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小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3MA5YUQ3G1Q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白公路2号附1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20
(2023)渝0103民初2986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厦门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
忠县灵目眼镜店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忠县市监处字(2023)12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04月18日办理《营业执照》,在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白公路2号附18号忠县灵目眼镜店从事眼镜销售经营活动。 2022年4月2日,当事人在重庆通达眼镜有限公司以18元/瓶的价格购进“海昌视诺氧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500ml 规格5瓶,计金额90元;以18元/瓶的价格购进“博士伦润明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120ml规格10瓶,计金额180元;以38元/瓶的价格购进“博士伦润明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500ml规格5瓶,计金额190元。合计金额460元。 2023年4月12日,本局在两品一械专项检查中对当事人位于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白公路2号附18号的忠县灵目眼镜店检查时,在门市左侧货柜第三个柜台第三层处摆放用于销售的“海昌视诺氧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1瓶和“博士伦润明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4瓶。其中“海昌视诺氧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外包装标注有“海昌?SPA保湿?视诺氧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适用于水凝胶、硅水凝胶及彩色隐形眼镜),净含量:500mL,注册号:国械注准20153160333,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53160333,注册人/生产企业名称: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住所/生产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司徒镇丹伏路1号,生产许可证号: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10097号,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苏卫消证字(2008)第3211-0065号,销售公司: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177号2幢9楼901室” 等文字内容。“博士伦润明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外包装标示有“博士伦BAUSCH+LOMB,金装呵护强效除蛋白,润明?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适用于软性隐形眼镜(包括硅水凝胶镜片),净含量:500mL,注册人/生产企业名称: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注册人/生产企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7号,生产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7号、北京市顺义区竺园四街1号1幢,代理人及售后服务单位名称: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代理人及售后服务单位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7号,产品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53162361,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53162361,卫生许可证号:(京)卫消证字(2003)第0134号,企业标准号:Q/YQ B&L002,生产许可证号:京食药监械生产许20000323号,”等文字内容。 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为国械注准20153160333的产品名称为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注册人名称为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管理类别为第三类医疗器械,保湿型规格为“60mL、100mL、120mL、240mL、360mL、500mL”六种规格。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为国械注准20153162361的产品名称为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注册人名称为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管理类别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型号规格为“500mL、355mL、120mL”三种规格。当事人销售上述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经查询当事人现场帐本及询问当事人,“海昌视诺氧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500mL规格销售价格为35元/瓶,共销售了4瓶,金额140元;“博士伦润明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120mL规格销售价格为20-25元,平均价格23元/瓶,共销售了10瓶,金额230元;“博士伦润明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500mL规格销售价格为45元/瓶,共销售了1瓶,金额45元。合计销售金额415元。 当事人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货值金额为:已售海昌护理液500ML4瓶×售价35元+未售海昌护理液500ML1瓶×售价35元+已售博士伦护理液120ML10瓶×售价23元+已售博士伦护理液500ML1瓶×售价45元+未售博士伦护理液500ML4瓶×售价45元=630元。 当事人违法所得为:已售海昌护理液500ML4瓶×售价35元+已售博士伦护理液120ML10瓶×售价23元+已售博士伦护理液500ML1瓶×售价45元=415元,减去海昌护理液500ML4瓶×进价18元+博士伦护理液120ML10瓶×进价18元+博士伦护理液500ML1瓶×进价38元=290元,415-290=125元。 当事人未缴纳税款。
没收违法所得125元,没收涉案隐形眼镜护理液,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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