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镇赉镇久久久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春梅 |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21L86645186Q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华程南街东 永安路北(梧桐小镇1号楼商服14号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减罚〔2024〕329号
镇赉县镇赉镇久久久生鲜超市经营者王春梅承认确有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其货架上存放的待售商品:1、百事可乐,净含量330ml,制造商:哈尔滨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1102,保质期12个月,共4瓶,进货价格45元/24听;2、雪碧,净含量330ml,制造商: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吉林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1106,保质期12个月,共3瓶,进货价格45元/24听,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共计13.125元,无违法所得。
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2024年11月15日,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镇赉县镇赉镇久久久生鲜超市(经营者:王春梅)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保质期食品(详见镇市监物【2024】76号);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5000.00元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