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鸭炉江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江海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82MADMU6UW3L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晋江市池店镇凤池西路888号行政楼四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处罚〔2025〕11-203号
福建泉州鸭炉江食品有限公司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经营。上述涉案“果木脆皮烤鸭”是当事人于2025年3月19日生产的,共生产58包。当事人能提供生产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配料记录、出入库台账等手续,但当事人未将生产记录上传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系统。经查,该公司的产品都有委托检测,检测报告内容有包含营养成分,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产品“果木脆皮烤鸭”由于公司疏忽,在联系广告公司印刷包装时弄混了,导致产品实际的营养成分信息与包装袋上营养成分信息内容不一致。至案发时,生产的该批次产品“果木脆皮烤鸭”已售出57包,留样1包,售价8元/包,销售总价456元。当事人在清楚该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时,依法立即通知食品召回,各经销商已全部售出,期间也未收到任何消费者不良反映,故无法召回。据此认定,当事人生产的标签不符合规定“果木脆皮烤鸭”货值金额共464元(58包*8元/包),违法所得456元(57包*8元/包=456元)。
另当事人已自行整改,停止涉案产品的生产,自行销毁不符合规定的包装纸,并将被诉批次产品(生产日期:2025年3月19日)的生产信息补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系统。
-
-元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