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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玉生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0070023638K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18-3号果园轴承家属区A区7栋8号商服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13
(2022)苏0115民初11832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南京惠然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永石建材有限公司,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9
(2022)京0115民初10638号
山西博盛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嘉信贸易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许昌翰远地产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1-05
(2022)京0115民初1063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嘉信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2
2022-07-28
(2022)京0115民初1063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博盛建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嘉信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许昌翰远地产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02
2022-10-27
(2022)京0115民初1063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博盛建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铭嘉信贸易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10-13
2022-09-29
(2022)陕0112民初2352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80号
挪用消防器材;占用消防车通道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光明村,法定代表人:王玉生,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070023638K。现查明 2024年10月18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李鹏飞、聂智敏对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项目室外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举报投诉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工地1处消火栓箱内消防水带被挪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2处消防车通道被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依法对该单位下发了哈南消即字〔2024〕第11133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经调查.该施工现场挪用消防器材的违法行为,属较轻情形;该施工工地占用消防车通道2处,属一般情形,以上事实有编号〔2024〕第12128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一份、哈南即字〔2024〕第11133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询问笔录两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合并执行:现决定给予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 限黑龙江永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哈尔滨银行大成街支行(哈尔滨南岗区大成街69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哈尔滨铁路运输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000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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