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郸城县云鹏日化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云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1625MACXQT6G9E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新城科技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水之蓝国润城1号楼A栋DJ31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郸市监处罚〔2025〕153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7月2日期间,分三次通过网络从微信名称:缘,名字小罗供货人处购进:飘柔?170ɡ,57件,24瓶/件,共计1368瓶;飘柔?360ɡ,56件,12瓶/件,共计672瓶;飘柔?750ɡ,42件,12瓶/件,共计504瓶;总合计2544瓶。海飞丝系列产品,海飞丝?200ɡ,56件,24瓶/件,共计1344瓶;海飞丝?400ɡ/430ɡ,64件,12瓶/件,共计768瓶;海飞丝?700ɡ/750ɡ,20件,12瓶/件,共计240瓶;总合计2352瓶。舒肤佳?3件赠品,12瓶/件,共计36瓶。以上产品共计298件,折合4932瓶。购进货款计51585元(当事人购进上述商品均是按品牌规格进行核算价格)。在郸城县谷集万佳购物超市销售364瓶,违法经营额8804.87元,破损和丢失13瓶,剩余4556瓶被我局依法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商标权利人出具书面鉴定材料,鉴定结论为:“非宝洁公司产品,属于侵犯宝洁公司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依照《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五条“ 第一款已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第二款 尚未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按照已查清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实际销售平均价格无法查清的,按照侵权商品的标价计算。”之规定,当事人涉案侵权商品违法经营额合计122099.16元。 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当事人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侵犯宝洁公司商标专用权Reloice飘柔?洗发露2355瓶、海飞丝? 洗发露2190瓶、舒肤佳? 沐浴露 11瓶,共计4556瓶; 2.罚款70000元。
70000.00元
郸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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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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