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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麻家渡镇妈咪宝贝母婴生活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松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23MA4CD10C76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竹山县麻家渡镇店子街村3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竹山市监处罚〔2026〕20号
1.当事人于2017年9月开始以自己姓名在竹山县麻家渡镇店子街村3组注册竹山县麻家渡镇妈咪宝贝母婴生活馆,主要从事母婴生活用品及儿童服装等经营活动; 2.经查,当事人的经营场所位于竹山县麻家渡镇店子街村3组,经营场所面积80平方米,店内布局包括婴幼儿服装区、婴幼儿奶粉区和儿童玩具存放区。被抽检的样品名称:字母圆领毛衫,规格型号:款号YL8335827 锦纶40% 涤纶60%,商标:摇篮宝贝,标称生产单位:广州童日儿语服饰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称该抽检批次的字母圆领毛衫是从广州厂家购进,一共购进四件,购进价65.00元/件,销售价79.00元/件。没有购进票据,在抽检之前没有售出过。截止2025年12月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时,竹山县麻家渡镇妈咪宝贝母婴生活馆店铺已清算关闭,当事人称除去作为样品抽检的一件以79元的价格被买走,余下三件在店铺清算期间送达检测报告之前已经全部以79.00元/件的价格售出,因作闭店准备所以均无销售记录。当事人未建立规范性财务台账,经计算,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316元,违法所得共计56元。综上,当事人涉嫌存在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的行为。 3.当事人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的事实。...[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质量不合格的童装产品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6.00元; 2、罚款人民币158元; 合计罚没款人民币贰佰壹拾肆元(¥214.00元)整。
158.00元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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