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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之安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322790101921P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中心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04
(2023)皖0322民初443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岳**
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
五河县人民法院
2
2023-05-08
(2023)皖0103民初24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汪**,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南陵县金谷园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金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3
2023-05-08
(2023)皖0103民初244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汪**,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南陵县金谷园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4
2023-03-24
(2023)皖0103民初24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汪**,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安徽金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陵县金谷园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5
2023-03-24
(2023)皖0103民初244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汪**,南陵县金谷园国际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铜陵市金顺矿业有限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6
2021-06-01
(2020)苏01民初18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耿*,徐*,池***,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南陵县铜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县金榔钱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美迅闻山矿业有限公司,安徽安久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6-01
(2020)苏01民初18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铜陵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美迅闻山矿业有限公司,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徐*,耿*,安徽安久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县金榔钱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铜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06-0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耿*,安徽安久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县金榔钱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安徽金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铜陵美迅闻山矿业有限公司,无为县双龙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铜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汪**,池州市桃坡鑫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铜陵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徐*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2-2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安徽安久投资有限公司,耿*,徐*,南陵县铜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铜陵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县金榔钱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铜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美迅闻山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桃坡鑫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金九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无为县双龙铜矿有限责任公司,汪**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2
2020-09-11
(2020)皖0322民初336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常**与邓**、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11-20
2018-11-15
(2018)皖0322民初字388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刘**与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8-17
2018-05-09
(2016)皖0322民初3062号
水污染责任纠纷
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与现代牧业(蚌埠)有限公司、五河县鸿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8-07-19
2018-04-18
(2018)皖0322执569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徐州中大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7-11-23
2017-11-21
(2017)皖0322财保195号
徐州中大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60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7-11-23
2017-11-21
(2017)皖0322财保194号
徐州中大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4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蚌﹞应急罚﹝2025﹞基础-4号
1、通风系统图中主井、-118m中段等处风量标注错误,-206m中段标注的风向与实际不符;2、矿井《井下生产探放水施工设计》未明确探放水工程施工地点,未分析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和水压预计,其内容为老空区水、断层水和底板岩溶水探放水设计,缺少岩石裂隙水含水层探放水设计和措施内容,与矿井《2025年防治水计划》副井-206m中段探矿沿川掘进、-206m中段运输巷开拓工程裂隙水探放水工程(岩石裂隙水含水层)不一致;3、-162m运输巷硫化氢传感器安装在巷道顶板;主通风机风压传感器在线监测数值为0.07KPa,与主通风机运行记录不一致;4、主井(混合提升,提升速度为3m/s)下口过卷段内有积水,导致过卷段距离小于4m;5、-206m中段水仓入口(清淤斜巷)在水泵房内;6、向井下供电的主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发电机房内低压开关柜未接地;7、竖井井口和提升机室未悬挂每班上下井时间表、信号标志
1、通风系统图中主井、-118m中段等处风量标注错误,-206m中段标注的风向与实际不符;2、矿井《井下生产探放水施工设计》未明确探放水工程施工地点,未分析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和水压预计,其内容为老空区水、断层水和底板岩溶水探放水设计,缺少岩石裂隙水含水层探放水设计和措施内容,与矿井《2025年防治水计划》副井-206m中段探矿沿川掘进、-206m中段运输巷开拓工程裂隙水探放水工程(岩石裂隙水含水层)不一致;3、-162m运输巷硫化氢传感器安装在巷道顶板;主通风机风压传感器在线监测数值为0.07KPa,与主通风机运行记录不一致;4、主井(混合提升,提升速度为3m/s)下口过卷段内有积水,导致过卷段距离小于4m;5、-206m中段水仓入口(清淤斜巷)在水泵房内;6、向井下供电的主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发电机房内低压开关柜未接地;7、竖井井口和提升机室未悬挂每班上下井时间表、信号标志
41000.00元
蚌埠市应急管理局
2025-08-05
2
﹝五﹞应急矿罚﹝2025﹞1号
2025年1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对你单位进行了安全现场抽查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1.副井-118m中段马头门安全门未与提升信号进行闭锁;主井(混合提升)上口马头门、-162m中段马头门摇台未与提升信号闭锁;2.2024年9月至12月矿山正常生产,查主通风机开停状态显示仅9月7日、9月24日、10月17日、10月18日、11月6日、12月18日主通风机分别开机3小时、4小时、1小时、6小时、5小时、2小时,其余时间段均未开机,主通风机未连续运转;3.2024年11月10日在-162m中段、11月24日在-206m安全门、12月5日在主井-162m动火作业,均未制定防火措施;2024年12月21日,副井-206m中段摇台井下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人员为胡加明,查人员定位系统显示无胡加明当班入井记录;动火作业完工验收人员安新年(作业票记录12月21日18时完工,19时10分离开现场)人员定位系统显示于13时55分升井;4.-118m中段主通风机配电柜无矿安标志。
给予合并处人民币120000元(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120000.00元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5-03-24
3
﹝五﹞应急非罚﹝2023﹞1号
工人在罐笼未上升至指定位置的情况下打开安全门。
违法事实及证据:工人在罐笼未上升至指定位置的情况下打开安全门。主要证据:蚌埠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督促查处五河县金感矿业有限公司长淮金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函》(鲜应急[2023]65 号),证明现场检查及作业人员违法违规情况;调查询问笔录3 份,证明作业人员违法违规存在情况;作业人员作业监控视频,证明作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证明你公司证照情况。 以上事实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6.2.3.4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 (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公司警告,并处人民币 10000 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蚌埠市五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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