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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忠华注册资本:4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DNLQLXQ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播土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07
(2022)黔0281民初3415号
劳动争议
邹**
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
盘州市人民法院
2
2020-09-11
(2020)黔02民终1710号
生命权纠纷
洪**,钱**
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6-29
(2020)黔0222民初2857号
生命权纠纷
洪**,钱**
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
盘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0
2022-06-06
(2022)黔0281民初3415号
劳动争议
邹**、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11
2020-10-19
(2020)黔02民终1710号
身体权纠纷
钱**、洪**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11
2020-06-29
(2020)黔0222民初2857号
身体权纠纷
钱**、洪**等与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六盘水环罚﹝2025﹞3号
2025年6月26日14时左右,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设计年产原煤90万吨,检查时正在生产,矿井水处理站处于运行状态,排放口流量约172立方米/小时,矿井水处理站1200立方米的调节池存有约300立方米的污水,600立方米的事故池存有约100立方米的污水,均有容纳污水空间。你公司正在将井下的煤矸石从矸石落地仓转移至煤矸石转运场,煤矸石转运场内建设有一座三格场地淋滤水收集池,煤矸石转运场形成浑浊场地水汇集自流进入场地淋滤水收集池,收集池内有一根直径约50毫米的黑色塑料管正在将收集池内废水抽至矿井水处理站调节池内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你公司部分浑浊的场地水通过场地淋滤水收集池顶部三根直径约100毫米的白色PVC管自流进入煤矿废水排放沟渠内,与处理后的矿井水混合后通过废水排放沟渠排入围墙外,混合后废水最终进入播土小溪(三类水体),从场地淋滤水收集池排放至外环境的废水时长约10小时,排放水量约1800立方米。执法人员现场对场地淋滤水收集池白色PVC管排口、围墙外混合后的废水排放口分别采集2瓶水样,并对采集的水样送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分析,2025年7月3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出具监测报告(区域环监(委)字〔2025〕第016号)显示,场地淋滤水收集池白色PVC管排口悬浮物浓度707mg/L,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2标准限值13.14倍,混合后的厂外废水排放口悬浮物浓度415mg/L,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2标准限值7.3倍。
罚款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
340000.00元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26
2
黔﹝盘州﹞煤安罚﹝2025﹞2172号
1.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2.未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每月开展1次防爆性能检查;3.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道未设置逆向隔断装置或者逆向隔断装置不可靠;4.未按要求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跳闸试验。7月30日检查时,查看井下1730西外底抽巷动力电源馈电开关漏电保护试验事件记录,7月25日-29日未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试验。5.位于突出煤层的5煤东翼集中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未直接进入专用回风巷。6.1733机轨石门掘进工作面前方揭19#煤,瓦斯抽采钻孔竣工成果图剖面图未绘制全部的钻孔情况,对见(止)煤深度与设计相差5m及以上的钻孔未进行分析;抽采钻孔台账未记录全部钻孔信息,如12#、13#钻孔;7.煤矿从业人员违章作业;8.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查维修。
1.对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的行政处罚;2.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的行政处罚;3.拟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4.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的行政处罚;5.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6.对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的行政处罚;7.与第1条是同一违法行为;8.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的行政处罚。合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柒仟元整(¥137,000.00)
213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5-08-14
3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5﹞26号
1.未认真落实井巷维修制度。1864上车场绞车硐室处,巷道顶板离层,形成网兜,右帮1颗锚杆无锚托盘,顶板8颗锚杆锚托盘未紧贴岩面,煤矿未及时处理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2.未按要求每天对井下1117-12运输巷、1864上车场绞车硐室、1730机轨大巷口及5煤西翼集中回风巷口处照明信号综保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3.1730机轨大巷第一部滚筒驱动带式运输机里侧(风门以里500m段)安设有闸阀和消防软管,行人需要跨越带式输送机,未设过桥;4.1730机轨大巷第二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机尾处,没有设警示牌;5.1117-12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破碎机没有安设安全防护装置;6.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1117-12采煤工作面第101#与100#液压支架间的错茬超过侧护板的2/3;第73#-77#液压支架护帮板未紧贴煤壁;20#-23#液压支架未接顶;回风巷与运输巷超前支护段绞接顶梁未绞接。(2)1105-31采面1#与2#液压支架之间的错茬超过侧护板的2/3。(3)12191底抽巷掘进工作面转向处,巷道两帮未按作业规程要求施工帮锚杆支护;7.1117-12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采煤工作面未进行矿压监测;8.1117-1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超前支护段,各种电缆混乱吊挂,相互缠绕,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之间的距离小于50mm;9.位于突出煤层的5煤东翼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未编制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10.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抽查煤矿视频监控系统,2025年2月14日-22日,12采区5煤东翼运输联络巷工人在打设临时支护时存在空顶作业行为;11.未按规定测试甲烷电闭锁功能。煤矿2月5日对1117-12采煤工作面T0、T1、T2、T3、T4甲烷传感器进行甲烷电闭锁实验,2月23日才对上述甲烷传感器再次进行甲烷电闭锁试验,测试周期超过15天;12.井下12采区5煤西翼集中回风巷溜煤眼未保持一定的存煤;13.位于突出煤层的1205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小于10m,实测为9m;14.二采区巷道未严格按照采(盘)区设计组织施工,采区西翼采面不再布置安装巷(兼采空区瓦斯抽采巷),西翼实际施工5煤集中运输巷和集中回风巷,未及时修改设计;15.通风瓦斯日分析工作不到位。抽查安全监控系统显示2025年2月7日9时35分-36分,1117-12采面T2甲烷传感器断线,系统显示馈电异常,煤矿通风瓦斯日分析记录台账中描述馈电正常,未分析查找馈电异常原因;16.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730机轨大巷第二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机尾处滚筒被浮煤包裹;1755底抽巷变坡点上方抽水点,带式输送机有2个底托辊锈死,转动不灵活;17.煤矿安排非矿级领导机电科科长徐刘海作为矿级领导带班下井。查阅矿级领导入井带班记录,机电科科长徐刘海于2025年1月1日8日0点班、1月6日4点班、1月10日8点班、1月16日4点班、2月14日0点班带班下井;18.1117-13采煤工作面(备采面)已贯通未安装,还未采取物探、钻探手段开展补充地质探查工作,查明工作面内部地质构造及其导(含)水性、顶底板富水异常区、瓦斯异常区、上覆坚硬岩层和遗留煤柱等情况
合并罚款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
58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3-20
4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122号
1.1730东底抽巷、11194回风巷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风筒传感器未按说明书要求吊挂,不能真实监测风筒有风、无风状态;2.通风瓦斯日分析不到位。2024年10月10日12时0分,1117-1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停风时长达27分钟,通风瓦斯日分析报表中未分析停风原因;3.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整定不符合要求,抽查1730西外底抽巷动力电源开关设备卡标明过载整定215A,实际整定值为350A;4.未按要求每天对1730西外底抽巷K27号馈电开关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5.未按规定悬挂甲烷传感器。(1)总回风甲烷传感器距顶板大于300mm,现场实测达900mm;(2)1105-31采煤工作面T0甲烷传感器现场测量T0甲烷传感器距离切顶线约3.3m;6.一采区主要通风机的风硐未设置压力传感器;7.二采区121运输平巷、5煤东翼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中采取的区域防突措施为开采上保护层3号煤层,未对3号煤层的开采情况进行论证分析,未确定3号煤层煤柱影响范围;8.1117-13回风巷第55-58节风筒处带式输送机底皮带与底板浮煤摩擦,底托辊被浮煤掩埋,皮带运输机纵梁搭接错茬用铁丝捆绑。1117-13切眼开口处带式输送机处于巷道变坡地段面皮带飘带,面皮带与上托辊现场测量距离33cm;9.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1)1105-31采煤工作面86#、80#、68#液压支架压力表读数不足24Mpa,90#、66#、42#液压支架未接顶,64#与63#液压支架错茬超过侧护板高的2/3,多个液压支架操作阀组操作手柄未扳到“零”位;(2)《1117-13运输巷掘进作业规程》规定锚杆外露长度露出托盘10-15mm且螺母必须出扣,检查时迎头往外25米处左帮有4颗螺母未出扣;10.未按井巷维修制度对井巷进行维修。(1)1117-13切眼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受矿压影响,喷浆体离层兜网,工字钢棚受挤压变形,有两根单体柱卸压。(2)1117-13回风巷第42节风筒处,左帮片帮兜网,锚杆失效;11.设施设备未定期检查维护。(1)1105-31采煤工作面刮板运输机上安设的KXT127矿用兼本质安全型通讯信号器现场测试不能发出语音通讯信号。(2)1105-31回风巷风速传感器安全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未及时送检;12.1105-31采煤工作面回采前,未开展物探、钻探等地质探查工作查明工作面内部地质构造及其导(含)水性、顶底板富水异常区、瓦斯异常区、上覆坚硬岩层和遗留煤柱等情况;13.1105-31采煤工作面未进行矿压监测;14.1105-31采煤工作面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配备的破碎机没有安装安全防护装置;15.副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故障失效;16.1820车场处正在使用的矿车中1台矿车插销无防脱销子,2台矿车连接装置锁圈破损;17.1820运输石门与1117-13风巷交叉点处顶板裂隙水涌出较大,未采取措施治理导致电缆淋水
分别1.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2.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3.对煤矿处壹万元整的罚款(¥10,000.00);4.对煤矿处壹万元整的罚款(¥10,000.00);5.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6.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7.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8.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9.对煤矿处壹万元整的罚款(¥10,000.00);10.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11.对煤矿不予以处罚;12.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13.对煤矿给予警告并处贰万元整的罚款(¥20,000.00);14.对煤矿处壹万元整的罚款(¥10,000.00);15.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16.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17.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18.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合并对煤矿给予警告处叁拾陆万元整的罚款(¥360,000.00);
41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11-07
5
黔﹝盘州﹞煤安罚﹝2024﹞3033号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2024年9月23日14时58分抽查煤矿1117-13运输巷监控视频,发现3名井下职工在综掘机截割头启动的情况下违章在工作面作业;(2)2024年9月23日15时00分40秒,1名职工站在迎头违章利用综掘机截割头配合钢管推抵帮上的钢带。
对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4-10-10
6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72号
煤矿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7月12日0时9分,煤矿1730西外段底板抽放巷掘进工作面爆破导致该工作面3#皮带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138PPm,持续时长47分7秒,被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抓取为红色风险,煤矿提交了超限分析报告并提出了防范措施但未落实。16时3分12051回风绕道掘进工作面爆破导致该工作面3#皮带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840PPm,持续时长10分24秒,被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抓取为橙色风险;23时50分,1730西外段底板抽放巷掘进工作面爆破导致该工作面3#皮带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645PPm,持续时长9分4秒,导致1730西外底抽巷联通巷2#皮带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529PPm,持续时长7分30秒。
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
2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8-01
7
黔煤安监执六罚﹝2024﹞34号
煤矿甲烷传感器断电范围不符合国家规定。1105-3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2台移动变电站、10kV动力电缆、2台移动变电站送电的馈电开关电源侧未实现甲烷电闭锁,未与采面T3传感器关联(现场试验T3故障闭锁与上述电气设备无关联)
责令停产整顿3日(整顿内容:思想认识、安全管理、安全监控管理),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元整(¥1,750,000.00)
175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5-14
8
黔煤安监执六罚﹝2024﹞35号
1.提供虚假情况或资料:1117-13回风巷01#顶板离层仪现场观测牌板填写离层仪现读数为450mm,实际顶板离层仪数值为0mm;2.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117-14采煤工作面部分液压支架压力表显示值低于作业规程规定的24MPa(如82#、103#),且部分支架错茬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如87#架与88#架、91#架与92#架),不符合《1117-14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3.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117-12切眼掘进工作面迎头往外5m附近部分帮锚锚杆托盘未紧贴岩面,且未按照《1117-12切眼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使用单体柱配3.6mπ型梁作为临时支护,实际使用单体柱配1.2m铰接顶梁;4.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117-13回风巷、1105-31切眼掘进工作面迎头采用锚杆支护,个别锚杆托盘反用、锚杆托盘接顶不实、锚杆外露螺纹长度超过10cm、帮锚杆螺母无外露螺纹,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5.行人斜井井口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或唯一性的功能;6.煤矿矿级领导3月份带班下井情况未按规定在井口公示栏予以公示;7.1875配电点与121运输平巷贯通时二采区未停止作业,未对二采区进行全面测风;8.1117-14采煤工作面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现场检查时处于停机状态,未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9.2024年4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煤矿4月15日未对1864水平提升的双速绞车(型号:JDB-1)钢丝绳进行检查;10.1788机轨石门带式输送机电机的机械转动部分未加装护罩或者遮栏等防护设施;11.1117-12回风巷局部地段带式输送机与巷帮最小间距为14cm,不足50cm;12.未开展供电系统预防性试验。未按规定开展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等;13.1117-14工作面61#-67#支架处存在F1正断层,断层落差1.5m,未按照《旧屋基井区1117-14综采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在地质构造带增加预测钻孔的安全技术措施;14.未每月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开展防爆性能检查。2024年3月,煤矿未对安设在1105-32运输上山,在用的SGB620/55型刮板输送机配套的55kW、660V防爆电机开展防爆性能检查
罚款人民币叁拾万柒仟元整(¥307,000.00),警告
307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4-30
9
黔﹝盘州﹞煤安罚﹝2024﹞2975号
1.1117-13运输巷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设置的带式输送机防护栏未全封闭带仓;1117-13回风巷第二部滚筒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无防护罩(网),机尾未安设接煤槽;机尾往外第3、4#H架倾斜,第4#H架处使用木料作为清扫器使用;带仓、皮带底部浮煤未及时清理。2.1105-32采煤工作面下出口超前加强支护长度不足20m。3.1117-1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一部滚筒带式输送机未装设防打滑装置。4.2024年3月26日检查时,职工李凌锋在1730机轨大巷检修电气设备时,未切断上级电源。
1.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2.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3.责令限期5日内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4.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合并处罚,对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拾万捌仟元整(¥108,000.00)。
196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4-04-15
10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18号
1.现场抽查1117-14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司友龙使用的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检验有效期超期(有效期为2023年6月17日),且密封性差,漏气;2.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防跑偏保护装置安设不符合要求。1117-1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安设的防跑偏保护装置距离机尾约6m处,安装位置不符合规定;3.1117-14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4.12采区5煤西翼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2024年1月开始作业后10天内未进行1次突出事故逃生、救援演习;5.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1760运输石门带式输送机部分托辊转动部位线绳缠绕严重;(2)1788机轨石门带式输送机机头驱动滚筒轴承座未采用盖板封堵,煤仓上口篦子孔间隙过大(最大:长1m,宽0.5m);(3)1820运输石门带式输送机机头驱动滚筒安装的自动洒水装置水不能喷洒到滚筒上;(4)1820运输石门带式输送机机头溜煤眼上方防护网未固定牢靠;6.1117-1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二部刮板输送机转载点未安装照明灯,胶带输送机机尾与第一部刮板输送机搭接处照明灯不亮;7.违反作业规程作业。(1)1117-14采煤工作面部分支架压力表显示压力低于作业规程规定的24MPa(如第14、47、48、54、68号支架),第46至49号支架错茬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2)1117-1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往外5m附近部分帮锚锚杆托盘未紧贴岩面,且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使用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8.2024年2月21日现场检查时,抽查1117-1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工谢洪好不熟悉突出预兆;9.1117-1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工作面迎头往外15米处,未安装在迎头往外25~40m范围内 。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00),警告
21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3-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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