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忠华 | 注册资本:4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DNLQLXQ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播土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07
(2022)黔0281民初3415号
劳动争议
邹**
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
盘州市人民法院
2
2020-09-11
(2020)黔02民终1710号
生命权纠纷
洪**,钱**
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6-29
(2020)黔0222民初2857号
生命权纠纷
洪**,钱**
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
盘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0
2022-06-06
(2022)黔0281民初3415号
劳动争议
邹**、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11
2020-10-19
(2020)黔02民终1710号
身体权纠纷
钱**、洪**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11
2020-06-29
(2020)黔0222民初2857号
身体权纠纷
钱**、洪**等与贵州盘南煤炭旧屋基井区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统惩决字〔2026〕第30号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警告,并处捌万元(¥8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80000.00元
贵州省统计局
2026-04-13
2
矿安监黔煤执一罚〔2026〕7号
1.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2026年1月20日检查时,12采区5煤东翼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使用的矿用隔爆型LED支架灯(型号DGC36/127L)玻璃防护罩破碎,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2.12采区5煤东翼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在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m前,未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3.12采区5煤东翼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已掘至K0+438.8m,K0+485m-K0+868m段上覆3煤层开采留设有小煤柱,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瓦斯地质图上未准确标注煤柱位置及影响范围;4.煤矿未按规定实施地质预测、预报。1733机轨石门掘进工作面第二循环补充地质预测预报至K0+211m,第三循环预测预报从K0+231m开始预测,K0+211m至K0+231m未实施地质预测、预报;5.煤矿2026年1月编制的矿井充水性图未随采掘工程进展定期补充填绘,标注采掘工作面进度与现场检查时提供的采掘工程平面图标注的进度差异较大;6.12采区5煤东翼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距上覆已开采的1131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间距约35米,地测部门未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防治措施并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检、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批;7.12采区5煤东翼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距上覆已开采的1131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间距约35米,预计水压0.35MPa,进行探放水作业时未预先固结套管,并进行耐压试验;8.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1733机轨石门带式输送机第21节风筒处底部皮带与浮矸摩擦运行。(2)行人斜井安设的唯一性检测闸机挡板损坏,不能阻挡未按要求携带标识卡的人员出入井。(3)1119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高负压抽采管路安装的压力表损坏。(4)行人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尾轮处未安设断轴保护传感器,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重锤距离地面100mm,不满足要求;行人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10m段、121运输斜巷机尾7m段未安设急停拉线。(5)1117-13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带式输送机堆煤保护安设在距卸料滚筒侧方0.5m处,现场检查时,转载点皮带上方堆煤至卸料滚筒下沿,堆煤保护未动作;9.从业人员违章作业。(1)2026年1月19日中班,12采区5煤东翼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时,现场作业人员未按《12采区5煤东翼集中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要求将T1甲烷传感器移至距迎头不小于70米的地点悬挂,爆破震动波将距掘进工作面迎头23米的T1甲烷传感器吹落在巷道底部煤渣上,致使甲烷传感器被掩埋1/2,破碎煤体解析瓦斯进入传感器造成高值瓦斯超限,超限浓度最大值达5.55%。(2)2026年1月21日现场检查,1820车场使用矿车运输长9m轨道、挡车拦等超长物料;10.12采区5煤东翼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119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未设过桥;11.煤矿对井下产生粉尘的作业,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控制粉尘危害。1119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12采区5煤东翼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820车场与行人斜井联络巷风、水管路及高、低负压抽采管路上粉尘沉积,最大厚度超5mm;12.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2026年1月20日、21日现场检查:(1
合并罚款人民币叁拾捌万玖仟元整(¥389,000.00),警告。
389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