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山泉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3001MA19MJGK4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金爵家园3号楼6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宝市监处罚[2024]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拼多多从娄底市闽顺商贸有限公司以26.6元/盒的价格购进了3盒“不二家”棒棒糖,每盒内装有60个“不二家”棒棒糖。当事人为了方便销售,将其中一盒拆开按个销售,该棒棒糖上除产品名称外无其他信息,每个棒棒糖的销售价格为0.5元,货值金额为30元。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共售出上述“不二家”棒棒糖30个,违法所得1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2024年1月31日现场情况。
2. 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数量、购销价格等情况。
3. 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4. 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5.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现场拍摄的照片6张,证明 2024年1月31日当事人经营现场情况。
6. 2024年1月31日下达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证明本局对上述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依法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7. 当事人提供的进货公司娄底市闽顺商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凭证截图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元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分局
2024-03-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