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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苟科学注册资本:39554.8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7769889684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镇凉水井矿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24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高**
西安白夜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4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高**
西安白夜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3
2023-03-16
(2022)宁01民初714号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10-08
(2022)宁民再54号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
上海观轩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山西易成泰能源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5
2022-05-27
(2022)陕08民终14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廊坊景隆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1-10
(2021)宁民终52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7
2020-10-28
(2020)宁01民初1179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穆宪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榆林市丹阳物资有限公司,榆林市兴顺德工贸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10-28
(2020)宁01民初117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穆宪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榆林市丹阳物资有限公司,陕西华阳物流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9-11
(2020)宁01民初1133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09-11
(2020)宁01民初1131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6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高**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8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高**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3
2024-09-20
(2023)宁01民初203、202、201号
票据纠纷
宜兴市邦畅贸易有限公司、李想、山西易成泰能源有限公司、榆林市丹阳物资有限公司、刘波、陕西华阳物流有限公司、上海观轩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3-13
(2024)宁民终10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易成泰能源有限公司
李*,宜兴市邦畅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5
2024-03-13
(2024)宁民终9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易成泰能源有限公司
榆林市丹阳物资有限公司,宜兴市邦畅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6
2024-03-13
(2024)宁民终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易成泰能源有限公司
榆林市丹阳物资有限公司,上海观轩实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7
2024-01-24
(2024)宁民终10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易成泰能源有限公司
李*,宜兴市邦畅贸易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8
2024-01-23
(2024)宁民终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易成泰能源有限公司
榆林市丹阳物资有限公司,上海观轩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9
2024-01-22
(2024)宁民终9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易成泰能源有限公司
榆林市丹阳物资有限公司,宜兴市邦畅贸易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10
2023-10-29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易成泰能源有限公司
宜兴市邦畅贸易有限公司,李*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10
2025-06-09
(2025)陕0881民初2045号
合同纠纷
白**、刘**与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9-10
2025-06-09
(2025)陕0881民初2034号
合同纠纷
宋**、刘**与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04
2021-04-07
(2021)宁01执1405号
民事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2046777.00元
执行案件
4
2022-01-04
2021-04-07
(2021)宁01执1409号
民事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1027103.00元
执行案件
5
2022-01-04
2021-04-07
(2021)宁01执1407号
民事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1027097.00元
执行案件
6
2022-01-04
2021-04-07
(2021)宁01执1406号
民事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2046783.00元
执行案件
7
2022-01-04
2021-04-07
(2021)宁01执1410号
民事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516727.00元
执行案件
8
2022-01-04
2021-04-07
(2021)宁01执1404号
民事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1027140.00元
执行案件
9
2022-01-04
2021-04-07
(2021)宁01执1408号
民事
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1027097.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1-12-27
2021-11-18
(2021)陕0881民初69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廊坊景隆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煤安监一罚〔2025〕44041号
1.矿井开采的4-2、4-3煤层属于容易自燃煤层,42211备采工作面、431307备采工作面通风系统已形成,工作面未及时构筑防火门墙;2.42210综采工作面进风顺槽超前支架处顶板破碎、形成网兜,未加强支护;3.42213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已掘进280m,未安设隔爆设施;4.42210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安全出口处电力电缆与信号电缆混挂在一起;5.431308辅运掘进工作面开口处至带式输送机机头段,巷道左帮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挂网;6.42210综采工作面83#-90#液压支架处顶板淋水较大,未进行涌水量观测;7.4-4煤辅运掘进工作面消防管路仅设置阀门,未设置支管;8.5-2煤东翼回风大巷50m处约30m的区域煤尘堆积厚度超过2mm;9.5月4日对编号9587的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调校后,5月20日再次进行调校,周期超过15天;10.2025年6月24日八点班现场检查时,在42212辅运顺槽2700米处停放的编号为神HL039无轨胶轮车司机未随身携带自救器;11.4-4煤2#泄水巷2800m处自动隔爆装置使用铁丝绑扎在顶板网片上,且装置的岩粉密封膜受损,影响装置正常动作;12.42212切眼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处、5-2煤东翼辅运大巷800m处使用的润滑油存放在塑料桶中,431308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处用过的棉纱放置在掘进机上,未放在盖严的铁桶内;13.4-4煤辅运掘进工作面40m处、4-4煤4300米处主辅大巷联巷7#皮带架处带式输送机的沿线急停闭锁装置拉线被绑扎在皮带架上,现场测试无法拉动;14.42210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2#超前支架左侧护板未接顶;15.42210综采工作面189#液压支架前浮煤未清理干净;16.42213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已掘进280米,掘进队技术员未按《42213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设置围岩观测站;17.2025年6月24日八点班现场检查时,在42212辅运顺槽2700米处停放的编号为神HL039无轨胶轮车司机未按照煤矿车辆管理制度要求使用阻车器;18.431306综采工作面胶运顺槽落山角处顶板未垮落,悬顶距离40m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30m,未及时进行处理;19.431306综采工作面采用氮气防灭火,胶运顺槽、回风顺槽隅角处使用风障进行挡风,未采取堵漏措施;20.《431308辅运巷掘进作业规程》规定迎头配备一台电泵、一台风泵,掘进队长现场仅配备两台风泵且未连接排水管路;21.4-2煤回风大巷内采用集中式水袋棚作为主要隔爆棚;22.431308辅运掘进工作面距离迎头50m范围内一组自动风流净化水幕装置故障,无法使用;23.431306综采工作面胶运顺槽编号为06J-12#的顶板离层仪套管未与顶板楔紧,失效;24.431403辅运掘进工作面第77节风筒被锚索挤压出现破口漏风;25.5-2煤东翼辅运大巷临时避难硐室存放的32台矿灯无电;26.431308辅运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处一台灭火器损坏;27.431403胶运顺槽1#联巷调节风窗插板松动;28.4-4煤1#泄水巷8#水仓处水沟中的淤泥未及时清理;29.5-2煤东翼回风大巷测风站实测风速为0.54m/s,现场风速传感器显示0.96m/s,误差大,风速传感器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1.给予警告,并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2.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3.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4.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5.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6.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7.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8.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9.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0.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1.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2.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3.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4.对煤矿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15.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16.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17.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1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19.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0.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5.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6.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7.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9.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警告。
30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5-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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