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文业中医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庆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724MAC6BP4Q0M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核桃园镇青龙路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巨卫医罚[2025]0018号
巨野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刘伟、王东方来至巨野文业中医医院,向该单位业务院长杨记琳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在杨记琳的陪同下,对巨野文业中医医院进行监督检查,1、西药房内查见2025年5月20日患者就诊门诊处方,工作人员寇艳芬正在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未查见药房其他工作人员,寇艳芬不能出示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2、抽查该院住院患者病历,查见病案号“238314”内科患者魏洪历住院病历一份,在该病历病程记录中记录有“2025-3-2821:30首次病程记录医师签名为王兴振;2025-3-2914:00王兴振主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医师签名为王兴振;2025-3-3010:00王兴振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医师签名为王兴振”,王兴振提供个人“医师电子证照”,显示“姓名:王兴振,任职资格:医师,主要执业机构:巨野文业中医医院”,未查见其他级别医师查房记录
警告
60000.00元
巨野县卫生健康局
2025-08-11
2
巨市监处罚﹝2025﹞1418号
巨野文业中医医院涉嫌未按规定温度储存药品案
罚款20000
20000.00元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3
3
巨市监处罚﹝2025﹞132号
2023年1月至2024年11月22日期间,当事人注射用泮托拉唑钠(赛隆药业)40mg公示价格为4元/支,实际收取5元/支,超收数量4100支,超收金额4100元;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辰欣药业)0.3g公示价格为3.5元/支,实际收取5元/支,超收数量3250支,超收金额4875元;以上金额合计8975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退还多收价款 8975 元,并处罚如下: 1、没收逾期未退还的多收价款 8975 元; 2、处以违法所得 1 倍罚款 8975 元。
8975.00元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4
4
巨市监处罚﹝2025﹞40号
2024年9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巨野文业中医医院出示执法证进行监督检查。在该药房西墙货架第四层发现使用的“宏达”牌纱布绷带,生产日期:2022/06/29,失效日期:2024/06/28.生产企业: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共计7包(每包10卷),以上医疗器械已超过失效日期。
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宏达”牌纱布绷带7包,共计70卷(每包10卷)。 2、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6
5
巨卫医罚[2024]0008号
巨野文业中医医院提供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床位70张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整 的行政处罚 。
30000.00元
卫健局
2024-06-17
6
巨市监处罚﹝2024﹞JC2号
涉嫌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巨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