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蔬菜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海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42221MAB02GGQ6K | 所属地区:西藏 |
| 企业地址:乃东区西区菜市场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山市综执处决字﹝2023﹞11号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豇豆)行为,涉嫌违反《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杂食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七)“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罚款300元。
300.00元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1
2
山南市监处[2023]14号
我局委托第三方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我辖区内胖胖蔬菜摊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豇豆,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NCP22542200754430635)。检验项目:灭蝇胺mg/kg”,判定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经检测,灭蝇胺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NY/T1725-2009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为≤0.5mg/kg,实测值为0.77mg/kg,检验结论:不合格。1.当事人于2023年3月27日从河南蔬菜批发部购进的,供货方资质证件和进货单已提供。购进了15kg,抽样数量3kg,购进价为11.3元/kg,销售了12kg。都是零售的无法提供销售票据 ,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2.与供货方未签订协议,平时无固定供货商。3.当事人经营的抽检不合格食品(豇豆)已全部销售完。4.当事人提交的情况说明中提到西区菜市场进货渠道存在公共性问题。
罚款0.03万元#
300.00元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