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春华坤能源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青注册资本:3369.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4556358542F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1000号亚泰豪苑C座3单元1208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0-22
2017-12-26
(2017)渝05执93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春华坤能源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03-29
2018-01-25
(2016)渝05民初11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华东有限公司与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8782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8-02-27
2017-06-14
(2017)渝民辖终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与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华东有限公司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06-28
2017-03-06
(2016)渝05民初4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与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6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
2016-05-09
(2016)晋1181执第163号
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长春华坤能源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孝义市隆庆煤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784969.4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朝处罚〔2025〕23号
接到举报线索后,执法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当事人2019至2024年度无年报信息。因未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因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被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列入严重违法。现场检查未发现长春华坤能源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在登记注册的地址有经营行为,2025年2月26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 执法人员调取梳理该公司档案,档案中有华坤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林青,股东李坤珊,股东王希文;代理人周影、胡萃月、王灏、王丽英;华坤能源前身长春市山水经贸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王阳、费晓岭。向法人、股东住址及相应的公安机关发协查函,拨打相关电话号码均无法联系。经多方查找,富锦公安机关找到并通知法人林青与我局取得联系,其对当事人相关事宜既不知情,也无法联系让他当法人的股东李坤珊。 执法人员向税务机关调取当事人税务情况,税收系统显示该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未发现缴税记录。
违法事实: 接到举报线索后,执法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当事人2019至2024年度无年报信息。因未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因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被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列入严重违法。现场检查未发现长春华坤能源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在登记注册的地址有经营行为,2025年2月26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 执法人员调取梳理该公司档案,档案中有华坤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林青,股东李坤珊,股东王希文;代理人周影、胡萃月、王灏、王丽英;华坤能源前身长春市山水经贸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王阳、费晓岭。向法人、股东住址及相应的公安机关发协查函,拨打相关电话号码均无法联系。经多方查找,富锦公安机关找到并通知法人林青与我局取得联系,其对当事人相关事宜既不知情,也无法联系让他当法人的股东李坤珊。 执法人员向税务机关调取当事人税务情况,税收系统显示该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未发现缴税记录。 处罚理由及依据: 长春华坤能源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因2019至2024未年报被列入异常,因异常名录满三年,仍未履行,被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列入严重违法,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 处理意见及依据: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 综上,办案机构建议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请审批!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2026-02-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2
2025-02-26
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3
2024-08-05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