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牛洪钰西医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牛洪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200MA73JXNTX0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富强市场358号附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卫传罚【2024】1号
嘉峪关市牛洪钰西医诊所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自觉履行
4800.00元
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7-05
2
嘉市监罚字﹝2023﹞综56号
2023年8月31,我局执法人员对嘉峪关市牛洪钰西医诊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诊所注射室药品储存柜中,发现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1盒(10支/盒),标示生产企业为: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2042905,生产日期2022.04.29,有效期至2023.03,该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诊所使用的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认定为劣药,依照程序对涉案药品依法进行扣押,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当日经分管领导批准立案。2023年9月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嘉峪关市牛洪钰西医诊所法定代表人牛洪钰进行调查询问,调查其使用劣药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的有关情况,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调查,该诊所使用的劣药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是2022年7月22日从甘肃御峰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总共购进1盒(10支/盒),购进后一直没有相关病人前来就诊,所以该药品没有使用过,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剩余的1盒(10支/盒),该药品购进价格91.5元/盒(9.15元/支),零售价为105元/盒(10.5元/支)。
1、没收劣药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1盒(10支/盒);2、罚款10000.00元。
10000.00元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