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天运(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桂芬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083032971P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一层10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09
2025-06-12
(2025)津0101执恢487号
借款合同纠纷
某某分行与杨**、丁**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5-10
2021-04-30
(2021)津0101执105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9-28
2020-09-23
(2020)津0101执1383号
借款合同纠纷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02-20
2018-11-05
(2018)津0101民初795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394784.02元
民事案件
5
2019-02-20
2019-01-07
(2018)津0101民初795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杨*、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94784.02元
民事案件
6
2018-12-04
2018-07-25
(2018)津0101民初35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杨*、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91697.80元
民事案件
7
2016-04-18
2016-04-18
(2015)西民三初字第22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杨*、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905614.69元
民事案件
8
2016-04-18
2016-04-18
(2015)西民三初字第224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被告杨*、丁**、李**、东华天运(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4905614.6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开市监处罚〔2024〕475-567号
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进行纳税申报,同时,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未依法报送公示年度报告,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进行纳税申报,同时,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做出行政处罚如下:吊销东华天运(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