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匡河百雨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秋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3MA4A67TP4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罗田县匡河镇学府花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田市监处罚〔2025〕59号
综上所述,你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对比,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的情形,你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责令你改正违法行为,拟给予你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6
2
罗田市监处罚〔2024〕301号
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