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旺泉电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进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美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1775624062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出口加工区燕山路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7
2021-08-04
(2021)浙0206民初555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代**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其他
民事案件
2
2014-07-31
2014-07-31
(2014)浙甬民一终字第438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艾**与宁波杰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波旺泉电子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4-04-23
2014-04-23
(2013)甬东民初字第95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艾**与宁波杰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波旺泉电子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62102.6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仑卫职罚﹝2023﹞1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仑卫职罚〔2023〕13号 案件名称:宁波旺泉电子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案 被处罚人名称:宁波旺泉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蔡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11月2日,宁波旺泉电子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冯某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11月2日,宁波旺泉电子有限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赵某某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55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北仑支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12-29
对宁波旺泉电子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55000元;
550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健康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