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泽铭 | 注册资本:5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680226352U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夏家营镇王明寨村西(夏家营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8
(2022)晋1122民初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一有限公司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交城县人民法院
2
2021-04-23
(2021)晋1122民初268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
交城县人民法院
3
2021-04-06
(2021)晋11民终5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10-21
(2020)晋1122民初42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交城县人民法院
5
2020-05-08
(2019)宁01民初3721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驰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三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3-16
(2019)苏0191民初37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0-03-16
(2019)苏0191民初37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8
2019-04-23
(2019)晋0106民初3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尔滨九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9
2019-04-23
买卖合同纠纷
哈尔滨九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10
2019-04-09
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昊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交城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8-18
申请公示催告
山西昕田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4
2021-05-07
(2021)晋11民终5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24
2020-12-16
(2020)晋1122民初4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与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584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30
2020-11-12
(2020)晋1122民初42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诉被告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62819.58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16
2019-09-23
(2019)苏1182民初37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与江苏纽普兰气力输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157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12-16
2019-11-11
(2019)苏1182民初378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与江苏纽普兰气力输送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157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8-12
2020-05-20
(2019)宁01民初3721号
山西驰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6-30
2019-09-19
(2019)晋1122执265号之二
吉林昊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
执行案件
8
2020-03-24
2020-03-16
(2020)川0303民初1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3-24
2020-01-15
(2020)川0303财保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自贡东方过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9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12-25
2019-09-11
(2019)晋1122执265号之一
吉林昊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1
3722752.96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价监罚字﹝2024﹞27号
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移交本局的2021年第一至第四季度《关于全省2021年享受环保电价燃煤发电机组烟气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超标情况的函》(晋环函〔2021〕347号、767号、〔2022〕104号)、《关于全省2021年第四季度享受环保电价和超低电价燃煤发电机组超标及CEMS故障小时数情况的函》(晋环函〔2022〕469号)、《关于复核享受环保电价燃煤发电机组烟气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超标情况的函》(晋环函〔2022〕105号)提供的数据,以及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提供的2021年各季度上网电量及时均上网电量数据,本局执法人员进行了核查,发现当事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存在如下违法行为: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仍执行环保电价,CEMS因故障不能及时采集和传输数据时段仍执行环保电价。两项共计多结算环保电价款1098345.72元。其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一倍以上时段多结算环保电价款3019.54元。以上事实,有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享受环保电价燃煤电厂2021年第一季度烟气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超标情况的函》(晋环监控函〔2021〕347号)等5份函件、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提供当事人《2021年各季度上网电量及时均上网电量表》、营业执照、增值税发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罚款1.05683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568.39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