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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居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涛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576254302M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19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罚〔2026〕13号
兰州居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号塔电费收费涉及1家运营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电费均由当事人收取。当事人反馈由于信号塔设备需要物业人员每月定期检检查,并且用电功率大,电损耗大,该物业公司与运营公司协商一致后,在电费中增加了服务费,一并由当事人收取。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508号2021年8月4日):“按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后,在电费中增加了服务费,一并由当事人收取。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508号2021年8月4日):“按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购电价确定,通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月度总电费和总购电量计算明确,电网企业在电费发票或缴费通知单中标注,并由非电网供电主体按月向全体终端用户公布,先用电后缴费用户推荐采用此方式。合理线损最大上浮幅度为10%”的规定。通过调取当事人2024年5月-2025年9月的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缴费清单,核算出建苑小区室分站点商用基准电价为0.62元/千瓦时(1度=1千瓦时),加最大上浮损耗0.062元/千瓦时,电价应为0.68元/千瓦时。 当事人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签订的建苑小区室分站点(2024年5月-2026年12月)合同电费单价为0.8元/度,高于政府定价。当事人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公司兰州分公司在建苑小区室分站点的信号塔所使用的电量开具的2份电费收据,分别为2025年2月17日,电费7933.6元,2025年9月25日,电费20623.2元,共收取电费28566.8元,多收取电费4283.52 元。 因为当事人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公司兰州分公司约定的抄表结算周期尚未届满,故还未对2025年剩余月份及2026年用电量进行抄表核算。在我局调查期间,当事人已主动对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公司兰州分公司,对2025年9月之后转供电用电合同重新签订,多收的电费用于抵扣后期电费,直至冲抵完毕。
对兰州居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4283.52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4283.52元,大写肆仟贰佰捌拾叁元伍角贰分整。
4283.52元
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