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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昆注册资本:88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2EDW7222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华店社区下卢村212幢1号一楼(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6
(2025)浙0105民初23181号
追偿权纠纷
浙江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史**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2
(2025)浙0783民初915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俞**
卢**,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3
2024-09-05
(2024)浙07民再1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张*
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蒋**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8-16
(2023)浙0783民初6341号
合同纠纷
徐*
卢**,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5
2023-06-14
(2023)浙0783民初40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刘**
浙江津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6
2023-05-16
(2023)浙0783民初3600号
修理合同纠纷
东阳市城东明伟汽车修理厂
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卢**
东阳市人民法院
7
2023-04-25
(2023)浙0783民初3233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李**
张*,浙江津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8
2023-02-28
(2023)浙0783民初1188号
合同纠纷
朱**
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东阳市谜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9
2023-02-22
(2023)浙07民终5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蒋**,厉*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3-02-22
(2023)浙07民终5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厉*,蒋**
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29
2023-06-05
(2023)浙0783民初3600号
修理合同纠纷
东阳市城东明伟汽车修理厂、卢**等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6-21
2023-06-21
(2023)浙0783执1199号
民事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5-12
2023-02-23
(2022)浙07民终3865号
合同纠纷
厉*、东阳市谜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04-12
2022-07-13
(2022)浙0783民初547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刘**、张*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4-08
2022-02-14
(2022)浙0783民初158号
合同纠纷
厉*、浙江谜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3-24
2023-03-23
(2022)浙0783执3969号之二
承揽合同纠纷
东阳市丰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3-03-11
2023-02-24
(2023)浙07民终5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11-02
2022-07-13
(2022)浙0783民初5469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李**、张*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8-05
2022-04-25
(2022)浙0783民初411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东阳市南马镇海跃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服务部、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7512.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8-05
2022-04-25
(2022)浙0783民初410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东阳市吴宁厉氏挖机租赁服务部、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639.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人社罚决字﹝2025﹞第000050号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处罚决定书载定的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15000.00元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5-30
2
金东阳综执罚决字﹝2024﹞第001178号
当事人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广福西街**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警告。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业银行东阳支行营业部缴纳或扫描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8-01
3
金东阳综执罚决字﹝2023﹞第003552号
当事人东阳市高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虎鹿镇白峰村香榧基地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警告。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业银行东阳支行营业部缴纳或扫描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2-20
4
金路政罚〔2023〕421243
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厉宁、吴海林在东小线G351 K209+500检查,发现张鹏驾驶浙G86986自卸货车从麻车塘运载泥巴前往狮山社村,轮胎未经冲洗致泥土带到公路上,造成公路路面污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其行为涉嫌污染公路。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