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苦伍各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403MA63NBDW0R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苏铁西路1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7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5
(2024)川0403民初3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攀枝花市西区国永轮胎经营部
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3
2024-04-01
(2024)川0403民初3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攀枝花市西区国永轮胎经营部
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4
2021-12-17
(2021)川0403民初15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攀枝花市辰瑞物流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5
2021-11-09
(2021)川0403民初11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攀枝花市辰瑞物流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6
2021-10-25
(2021)川0403民初11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攀枝花市辰瑞物流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7
2021-10-25
(2021)川0403民初11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攀枝花市辰瑞物流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8
2021-08-04
(2021)川0403民初9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四川省攀枝花市辰瑞物流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9
2021-08-12
(2021)川0403民初9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攀枝花市辰瑞物流有限公司与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23
2021-11-09
(2021)川0403民初11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攀枝花市辰瑞物流有限公司、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0400交罚﹝2024﹞0881号
2024年5月31日,我局交通执法人员通过源头巡查调取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原料场计量站磅秤数据发现,川D72637号四轴重型自卸货车2024年2月17日05:07:04在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原料场计量站过磅时车货总重59.72吨。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攀钢提供计量单,行车轨迹,信息系统查询结果等证据为证。2024年6月27日,本机关以邮寄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文书,当事人自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向本单位提出陈述或申辩,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二十七条,给予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的行政处罚
14000.00元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9
2
川0400交罚﹝2023﹞0298号
2023年10月19日15时05分,攀枝花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曾铭侯、王静对当事人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G353K3343 300(综执四大队会议室)进行资料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从业人员档案中无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教育资料、无从业人员体检报告。检查现场又未能提供其他相关资料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给予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9
3
川0400交罚﹝2023﹞0295号
2023年10月19日15时00分,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曾铭侯、王静对当事人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G353K3343 200(综执四大队会议室)进行资料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川D66915、川D66297、川D70917车档案中车辆档案未进行更新,川D66915车从2022年11月23日无二级维护资料、川D66297车从2022年11月21日无二级维护资料、川D70917从2022年11月21日无二级维护资料。通过阳光维修平台进行查询从2022年11月后无二级维护信息。检查现场又不能提供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证明。当事单位的行为构成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单位陈述申辩权,当事单位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给予攀枝花市程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