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晓刚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078B7H0L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南蔡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6-17
(2024)津0114行审17号
申请强制执行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天合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24-05-13
(2024)津0114行审16号
申请强制执行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天合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接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移交案件/线索办理通知书(津环执法移交〔2023〕15号),2023年5月24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该单位被委托人魏长野进行调查询问。该单位产生酸雾的磷化工序未保持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根据该单位年表面处理13万吨金属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单位2号磷化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氯化氢酸雾排放,经北侧侧吸+顶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一套酸雾喷淋塔,通过三级碱喷淋处理后,尾气由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2023年5月10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检查时2号磷化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处理酸雾的碱喷淋塔未开启(喷淋塔属于闲置状态,风机未开启,循环泵未开启)。2023年5月24日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
罚款四万元
40000.00元
11120222MB19589585
2023-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