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欧亚北山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明轩 | 注册资本:24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013398975589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德胜街福绥街50号网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食处罚【2023】0200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6日从沈阳祥优聚食品商行购进涉案批次不合格老北京饼干20箱,每箱20袋,进货价格3.8元/袋,以4.9元/袋的销售价格摆放在当事人处销售,后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索要了供货商和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及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召回,召回数量0袋。截止案发时止,涉案食品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960元。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构成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因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我局于2023年4月18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要求的老北京饼干(无蔗糖添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
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免予处罚。
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