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福众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4MA49MRUR8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建新小区西区15栋2单元101、1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蔡医保行罚字﹝2025﹞第04号
违反用药管理规定,传输数据未做到账实相符的医保违规问题
1.门诊统筹医保结算数据中发现开具的部分处方违反用药管理规定,超量开药,涉及医保违规金额9125.5元;2.核查部分医保药品进销存数据,发现天丹通络片、胃复春胶囊、谷胱甘肽片传输信息不相符,未做到账实相符的违规行为,涉及医保违规金额620.00元的违规行为。
12181.88元
武汉市蔡甸区医疗保障局
2025-01-14
2
蔡市监处罚〔2024〕144号
现查明,当事人武汉福众药房有限公司从一上门推销业务员处,分别于2022年12月17日、2023年3月17日、2023年9月12日购进3次复方α-酮酸片(商品名:开同,规格:100片/盒,生产企业: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共购进29盒,购进价格为125元/盒,其中2盒销售价格为128元/盒,27盒销售价格为130元/盒,已经全部售出。上述药品无法提供随货通行单及其他购进票据。本案货值金额为3766元,违法所得为141元。2024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蔡市监责改〔2024〕307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2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41元。
20000.00元
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