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开发区优品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史开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90MABTAGJL4J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高新开发区石龙街道办事处旁第一排10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六盘水市市监罚[2023]33号
经查,当事人“钟山开发区优品生活超市”是钟山经济开发区辖区内一个体工商户(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5202900352326。2023年4月11日,钟山开发区优品生活超市从钟山经济开发区刘天发鲜果店购进11公斤“香蕉”进行销售,2023年4月12日开始销售,2023年4月12日销售完毕,因供货商给其供货是按箱计算,按照以往供货的经验,数量一般偏差不大,所以当事人没有进行再次称重核对,最终销售完毕时数量与票据上稍有偏差,共计销售10.952公斤,销售单价为9.8元/公斤,总销售所得为107.33元,违法所得为107.33元。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6日送达《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GZJ23520000690233816)。当事人于5月18日在其超市大门口张贴召回公告,但未有消费者前来退货。在购销过程中,钟山开发区优品生活超市索取了有关资质、票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
2.《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GZJ23520000690233816)、《送达回执》,证明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以及当事人现场已未经营不合格香蕉的情况;
3.《询问调查笔录》,证明当事人购销香蕉以及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
4.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产品销货清单、检验报告、购物小票等,证明当事人购进和销售不合格香蕉,以及索证索票情况;
5.《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抽样单(非网络)》《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证明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抽检的事实;
6.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证明我局指定三名有执法资格的办案人员办理该案的事实;
7.当事人发布召回公告的图片及整改报告,证明当事人主动召回以及积极整改的事实;
8.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结果截图,证明当事人之前受过处罚的事实。
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