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坦途镇小杰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桂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21MA17AQ7Q8C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白城市镇赉县坦途镇区59-2号(粮库商服楼东数第2家)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5〕144号
经调查认定镇赉县坦途镇小杰食品超市销售超保质期食品“康师傅”香辣牛肉面,共进12桶,库存5桶,超保质期销售1桶,在保质期内销售6桶,进价4元/桶,售价5元/桶,货值30元,获利1元。
2025年5月18日,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坦途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镇赉县坦途镇小杰食品超市(经营者:夏桂杰)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2025年5月20日,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坦途分局执法人员对镇赉县坦途镇小杰食品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及询问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康师傅”香辣牛肉面,生产日期为2024年11月3日,共进12桶,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111克,标价5.00元,生产厂家哈尔滨顶益食品有限公司,超保质期销售1桶,在保质期内销售6桶,库存5桶,违法所得1元。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其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九节第305项“较轻”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康师傅”香辣牛肉面5桶;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元;3、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000.00元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0
2
镇市监轻罚307号
经调查认定镇赉县坦途镇小杰食品超市销售超保质期食品“香螺哥”螺蛳粉,共进4袋,无库存,销售1袋,自己食用3袋,进价6.5元/袋,售价7元/袋,货值7元,获利0.5元;“王铭硕”冷面,共进4袋,库存4袋,未销售,进价6.5元/袋,售价7元/袋,货值26元,无获利;“一米九四强子”麻辣烫,共进4袋,库存4袋,未销售,进价6.5元/袋,售价7元/袋,货值26元,无获利。
2024年10月7日,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坦途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镇赉县坦途镇小杰食品超市(经营者:夏桂杰)销售超保质期食品。
2024年10月9日,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坦途分局执法人员对镇赉县坦途镇小杰食品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及询问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香螺哥”螺蛳粉,生产日期为2023年月15日,共进4袋,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330克,标价7.00元,生产厂家广西省柳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自己食用3袋,销售1袋,现场有无库存;现场待售食品①“王铭硕”冷面,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共4袋,保质期3个月,净含量358克,标价7.00元,生产厂家吉林省鑫硕果食品有限公司,未销售,无违法所得;②“一米九四强子”麻辣烫,生产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共4袋,保质期3个月,净含量330克,标价7.00元,生产厂家梅河口市灶饭人食品有限公司,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其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第九节第305项“较轻”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王铭硕”冷面4袋,“一米九四强子”麻辣烫4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5元;3、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000.00元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